“喂。”
傅明宇还在看着温婉的背影,眼眶泛红,紧握着拳头,心口痛的无法呼吸了。
最近他在这附近,每天都可以看到温婉。
她比任何时候都要耀眼,不像他,如今像个阴沟里的老鼠,连阳光都不敢见。
正看得出神,突然有人拍了他一下。
他吓了一跳,有种心事被人窥见的窘迫感。
身后是那个一直在这一带要饭的老乞丐。
老乞丐抽着卷烟,吐出一口烟雾来,嫌弃的上下打量了傅明宇一番,随后才开口,嘲讽的问道,“你不会是看上了人家温家那小闺女吧?”
“死了这条心吧,别癞蛤蟆想吃天鹅头了。”
“你什么身份,她什么身份,她还能看得上你啊?”
“我跟你说啊,人家都结婚了,就是还没有办酒席,说是十月份就要办酒席了,你啊,还惦记人家呢。”
傅明宇脑子嗡的一声,满脑子都只有老乞丐的那一句,温婉结婚了。
她,她结婚了?
她怎么可以结婚呢?
明明她从前那么喜欢他,他们才离婚多长时间?为什么她可以那么快爱上别人?
她怎么可以……
傅明宇失魂落魄的。
老乞丐还说了很多,他一句都没听进去。
温婉回到家里,想到哪乞丐,还是觉得哪里不对。
虽然看不清楚脸,但是依稀能看到轮廓,让她觉得很熟悉。
“想什么呢?”黎彻出来看她坐在那发呆,忍不住伸手在她的面前晃了晃。
温婉拉着他的手,让他在自己的身边坐下,“没什么,刚刚回来的时候骑车差点撞到个乞丐,我看他挺可怜的,还瘸了腿,想着说给他两块钱,结果他听到我叫他,跑的可快了。”
“我看他眼熟,好像是在哪里见过,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。”
“可能只是长得像吧,咱们家也没有什么当乞丐的亲戚,回头我帮你去看看。”黎彻揉了揉温婉的头,笑着说道。
温婉也点头,“那也是,就算是老家来人了,也会去找我爸妈的,不可能在这里要饭,可能是我想多了。”
“刚刚避开他的时候崴了一下脚,这会儿脚有点疼,你给我拿药酒揉一下?”
黎彻看她的脚踝又红又肿的,顿时皱眉,起身就去拿药酒去了。
温婉活动了一下脚踝,脚这会儿彻底肿了。
她的皮肤白,所以此刻看上去触目惊心的,很是吓人。
黎彻很快拿了跌打酒过来,给温婉揉脚踝上的伤。
温婉疼的直皱眉。
“原本还说嫂子那边的事情已经结束了,我们还有几天假期,在京市周边玩一下,当是度蜜月了,现在受伤了,又去不了了。”
“你说我们两个是不是有毒,老天爷就是不想让我们去度蜜月是吧?”温婉忍不住的吐槽起来。
黎彻闻言好笑,“哪有什么给不给的,就是临时有事情,我们开始也没有安排好时间,都是有工作的,不可能说走就走,会出现各种的意外很正常的。”
温婉想想也是,她干脆瘫在沙发上,“我最近赚了好多钱,打算都拿去买房子买地,还有买黄金,翡翠。”
“这些东西以后都留着,要是以后咱们生了女儿,就给她当嫁妆,要是生个儿子啊,就我自己留着。”